深化涉外法治研究(專題深思)

劉仁山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涉外法治作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全面依法治國,事關我國對外開放和外交工作大局。新徵程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迫切需要深化涉外法治研究,爲用法治方式更好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促進國際法治進步、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堅實的學理支撐。

把握現實意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需要我國在更廣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做好涉外法治工作。深化涉外法治研究對做好涉外法治工作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服務我國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當前,深化國際合作越來越需要法治保障,國際競爭也越來越體現爲制度、規則、法律之爭。我國必須藉助法治方式參與國際合作、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綜合利用立法、執法、司法等手段開展鬥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深化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等領域的研究,能夠爲我國運用法律手段深化合作、贏得競爭提供解決方案。二是提高我國參與相關國際規則制定的能力。促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求我國展現大國擔當,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深入研究國際規則的制定過程、影響因素、參與策略和方法等問題,能夠爲增強我國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提供理論指導,助力以國際良法促進全球善治。

聚焦關鍵問題。深化涉外法治研究,要堅持系統思維,聚焦涉外法治建設關鍵問題。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是國家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研究攻關,深入研究解決我國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在維護我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上的短板弱項,增強涉外法律法規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推動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要深化涉外執法司法效能研究,推動建設協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實施體系。加強涉外司法實踐中的國際法運用研究,探討人民法院的跨國司法治理功能,深入研究涉外執法合作機制的深化拓展問題,助力提升涉外執法司法效能。深化涉外法律服務研究,助力建強保護我國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鏈。涉外法律服務涵蓋法律諮詢、風險防範、爭議預防、爭端解決和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內容。要在釐清涉外法律服務內涵的基礎上,研究涉外法律服務的整合提升問題,爲我國公民、企業“走出去”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彰顯中國特色。深化涉外法治研究,還要大力建構中國自主的涉外法治知識體系。要緊緊圍繞涉外法治建設實踐,紮根中國文化、立足中國國情、解決中國問題,總結提煉涉外法治建設具有主體性、原創性、標識性的概念、觀點、理論,不做西方理論的“搬運工”。要堅定法治自信,構建中國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彰顯我國法治大國、文明大國形象。在海洋、極地、外空、網絡等新疆域和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領域加強涉外法治理論和實踐前沿課題研究,堅持吸收借鑑人類文明一切有益成果,在提出一個個蘊含全人類共同價值的中國方案中形成融通古今中外各種資源的涉外法治新概念新範疇新表述,以國際化語言和方式闡釋中國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張及成功實踐,讓中國聲音更加響亮。

(作者爲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 人民日報 》( 2024年07月12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