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廣告法 椰樹集團被罰40萬元
央廣網北京5月8日消息(記者 陳越)據信用中國網站,近日,椰樹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廣告法,被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罰款40萬元。
違法事實顯示,2024年2月6日,龍華分局收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轉辦函》線索轉辦,反映椰樹集團有限公司在自設網站發佈的宣傳圖文,出現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商業營銷的情形,並使用違背公序良俗的廣告語,涉嫌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龍華分局當日予以立案調查。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椰樹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80年7月25日,主要經營範圍有食品、飲料的投資及管理;機械製造及維修;飲料技術諮詢服務;農副產品收購。今年4月初,椰樹集團有限公司發生工商變更,趙波卸任董事長,由何春玲接任。目前,趙波仍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總經理。
近年來,椰樹多次因營銷衝上熱搜或被處以罰款,原因大多爲被質疑低俗廣告、虛假宣傳。
2019年2月,椰樹集團一則廣告視頻畫面中,幾個穿泳衣的女性模特在海邊奔跑,配文“從小喝到大”,被網友指責爲低俗、虛假廣告。而椰樹集團則表示“我從小喝到大”廣告詞指的不是椰汁豐胸,而是指從小孩開始喝到長大成人,以此宣傳消費者對椰樹牌椰汁信得過,並不違反廣告法。隨後,監管部門認定該廣告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對椰樹集團罰款20萬元,但椰樹依然在包裝上保留了“從小喝到大”的宣傳語。
2019年3月,國家廣電總局指出椰樹牌椰汁部分版本廣告宣揚低俗內容、違背社會風尚,價值導向存在偏差,對部分廣告進行了停播處理。同年3月27日,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原工商局認定椰樹牌椰汁廣告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對椰樹集團罰款20萬元。
2021年3月,椰樹集團發佈了“培養正副總經理”的招聘廣告,稱“入學就有車、有房、有高薪、有前途,能致富,肯定有帥哥美女追”,被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爲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處以罰款40萬元。
據椰樹集團新春開門會披露,2023年,椰樹集團實現全年總銷量70萬噸,同比增長10.26%;銷售額50億元,同比增長3.08%;上繳稅金6.82億元,同比增長15.39%。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繫: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爲我們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