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2028萬助理費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遭起訴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與妻子、助理涉嫌以親友人頭向議會詐領2028萬多元的公費助理費,遭警方依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資料照片)
新北市議員黃永昌從2006年擔任民代間,與妻子張淑玲和陳姓助理以親友人頭向議會詐領2028萬多元的公費助理費,新北地檢署今依違法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洗錢防制法罪嫌,將黃永昌、張淑玲、陳姓助理起訴。
檢方指出,黃永昌擔任臺北縣及新北市議會議員期間,明知議員每人只可聘用6至8人的公費助理,且公費助理補助費不得超過24萬元,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也不可超過8萬元,但黃卻與妻子張淑玲和陳姓助理利用職權,在2009年間以9位親友之名向新北市議會申報助理費,至2020年7月爲止,詐領高達2028萬4579元的助理費用,黃將款項匯入私人帳戶,並用來繳納私人票款、繳付家族經營的學成保全員工薪資。
檢方近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詐取財物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洗錢防制法罪嫌起訴黃永昌、張淑玲、陳姓助理,並將黃永昌私人帳戶、利用犯罪所得購買的不動產、學成保全帳戶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