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羣兜售領角鴞 警追查猛禽獵人
二級保育類「領角鴞」是中小型貓頭鷹,保七總隊發現有猛禽獵人於網路販售,接單後再至山區捕捉。圖爲愛鳥人士2014年在彰化八卦山拍攝的領角鴞母鳥與幼鳥相依偎。(本報資料照片)
有民衆喜愛飼養珍貴禽鳥,在家飼養領角鴞、蒼鷹等猛禽,日前保七總隊刑警大隊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函辦猛禽愛好者,循線查出,疑有專門的猛禽獵人,接受客製化訂購,在中、南部山區設陷阱,獵捕珍貴鳥類,尤其是領角鴞,再透過網路羣組兜售給愛好者,警方正擴大追查違法獵捕與銷售亂象。
專辦森林案件的保七官警表示,二級保育類「領角鴞」是中小型的貓頭鷹,疑有人在山區捕捉,並在網上兜售,像是幼鳥每隻約2000元,養至成鳥則有8萬到10萬元的價格,加上領角鴞容易飼養,只需喂螞蟻、蜥蜴或青蛙等,且其後頸上有棕白色的眼斑,像是衣領,寵物愛好者喜愛領角鴞的萌樣,飼養在家觀賞。
官警說,誘捕猛禽的獵人躲藏在中、南部山區,熟悉地形與猛禽出沒的作息,警方不易追捕。曾有民衆將猛禽買回家飼養,數日後卻死亡,憤而向警方檢舉,讓警方查獲販售的業者。至於珍貴禽鳥的黑市來源與捕捉的獵人,是警方後續追查的重點。
另外,警方曾查獲寵物店內擺放「鳳頭蒼鷹」,業者否認客人訂購,聲稱不明人士兜售,業者見到蒼鷹受傷,好意留下來治療,待傷口復原後就會放生,與其他鳥類放在一起,是爲方便照顧,並非要販售,法院則以沒有虐待的情形,給予緩刑機會。
除了領角鴞等猛禽外,警方也查出,有臉書社團「寵物爬蟲市場」以每隻300元出售黑眉錦蛇,並稱「不咬人很乖,喜歡的私訊談價」,有些寵物愛好者,不知錦蛇是保育類,買回家飼養,若經警方查獲,就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騷擾、捕獵、買賣,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警方表示,一般查獲野生動物會委由屏東科技大學專家進行鑑定,若是保育類動物,法院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干擾野生動物自然活動之騷擾行爲判刑,而動物也會交由權責機關保管或爲其他處理,讓野生動物獲得妥善處置或返回自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