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9點檔》男奔警局哭喊「父母失蹤」 真相竟是5字悲換逆倫血案
1993年一名王姓男子酒後被養父母罵「你沒路用」,竟一氣之下殺了養父母,做案後還自行投案稱父母失蹤。(示意圖/Shutterstock)
「你無路用啦!」33歲的王富財大口喝下黃酒,想到同居女友離家多日,還被女友的養母吳陳素英的數落,心裡愈想愈氣。王富財帶着酒意,到女友養父母家裡,追問女兒下落,雙方起口角,王富財一氣之下,對年逾七旬的養父母2人拳打腳踢,踹死2老之後,將2老分屍,僱計程車載至蘇花公路山崖棄屍....
1994年3月9日,42歲的吳來富慌張跑到萬華分局漢中街派出所報案,指稱她73歲父親吳再興、71歲母親吳陳素英已失蹤10幾天,在警員陪同下前往內江街父母住處,請鎖匠打開大門,一行人進屋後,赫然發現牀舖、枕頭及房間門邊均有血跡、垃圾桶內指甲刀亦有血跡,另外母親的5隻手戴佛珠也均掉落地上。
吳來富向員警表示,她父母平日未與人結怨,又無財產,而她的養妹吳美鴻與男友王富財同居7、8年,育有1名6歲兒子,最近2人感情不睦,吳美鴻離家出走,她懷疑雙親失蹤與王富財有關。
警方找到王富財,王坦承他殺了2人,並分屍將屍塊丟棄在蘇花公路山溝。王富財說,他與女友吳美鴻是在廣州街的餐廳認識,但吳女的雙親強烈反對他們交往,但2人不顧吳家反對私奔,並生下1子。
王富財因最近女友離家未歸,懷疑女友遲未返家,是有意要和他脫離關係,1994年2月26日凌晨,王富財酒後從淡水租屋處帶着和吳女所生的6歲兒子,到北市廣州街某餐廳,詢問在該餐廳工作的女友養母吳陳素英,打探女友行蹤。
吳陳素英一見是王富財,忍不住怒氣,斥責他沒有正當職業,遊手好閒。王富財也很不高興,索性坐在餐廳喝了一瓶黃酒,對於養母的奚落,愈想愈氣。
當天凌晨3、4時許,王富財攜子至內江街女友養父母吳再興、吳陳素英住處,再次追問女友下落,言談間,王富財因頻受責罵,且爲吳陳素英出手推擠,一氣之下,將年逾古稀的吳再興、吳陳素英夫婦踢倒在地,再以腳猛踹2人頭部,王富財發泄怒氣後逕自離去。
28日上午,王富財再至吳家找尋女友下落,遭到發現2人已經死亡,即以菜刀、長尖刀將兩具屍體支解成兩半,當天晚間將屍塊裝進4個水果箱,然後僱計程車載運至蘇花公路南澳往花蓮方向,沿路尋覓棄屍地點。
王富財以避免計程車司機起疑心,先要求司機將車停放在太魯閣界址,向司機說等朋友取貨,之後又藉口以等不到朋友,隨即經過半小時的車程,向司機表示朋友沒有來,車上的東西乾脆就不要,隨即拋下公路斷崖。
3月10日,員警押解王富財重回棄屍現場摸擬,往花蓮沿線找尋,並未發現棄屍的紙箱,但一行人回程時,在蘇澳往花蓮155公里處靠右邊懸崖旁,員警肉眼發現第1個紙箱,大約距離公路僅5公尺,另3個紙箱滾落到約20多公尺深處。
員警勘查現場時,發現棄屍點的位置很玄,前後各10公尺均沒有樹叢阻擋,如果在該處棄屍,屍首肯定會掉入海里,偏偏丟棄地點剛好有樹叢擋住,使警方順利地找到這4個盛裝屍塊的紙箱,真是冥冥之中有神明。王富財見找到屍體,當場下跪低頭懺悔。
1994年8月3日,臺北地院以王富財行兇過程兇殘,毫無人性,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案發不到2年,王富財被判死刑確定,1995年2月23日,槍決伏法。
※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羣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爲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