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與男友撂人爆打施虐 前男友命危洗腎

李男與小女友爲解決情、錢債糾紛 ,竟撂人爆打施虐打到命危洗腎,先後被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圖爲臺中地檢署。(資料照片)

現年20歲的王女、男友李男,在3年前與林男有感情及債務糾紛,兩人在2019年11月間找來趙男等共6人,到林租屋處理論,深夜並押到籃球場施暴毆打,在傷口抹鹽凌虐,直到凌晨巡邏員警發現,將生命垂危的林男送醫,經緊急救治、洗腎7個多月才復原,李男等4人涉重傷害未遂案目前仍在二審審理,檢方近日再將王女及趙男兩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2019年間11月間,李男與小女友王女爲處理與林男的感情及債務糾紛,到林租住套房理論,再找來趙男等4名友人到場助陣,並將林帶進廁所,以蓮蓬頭及瓦斯罐毆打後,再強迫簽下本票108萬元作爲擔保,因雙方打架太吵遭鄰居抗議,李男等一行人晚間9時許將林及他女友押到附近1處籃球場。

李男等人喝令林男站在籃球場中央,衆人分持球棒、棍棒、角鋼、三節甩棍、釣魚竿等器械,毆擊打林,還在傷抹灑鹽巴凌虐。

直到凌晨警方巡邏到場,李男等人才停手,警方將傷重倒臥在地的林男送醫,林多處瘀傷合併橫紋肌溶解症、乳酸堆積及急性腎臟損傷、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等傷害,全身傷痕累累生命垂危,經緊急救治才免於難,但因腎功能未恢復在同年11月間洗腎,腎臟功能直到2020年7月間才恢復。

李男等4人被依恐嚇取財、重傷未遂等罪嫌起訴,李等坦承犯行,但否認重傷未遂及妨害自由等罪,辯稱只是要教訓林男,一審各判刑4年2月至7月不等,目前仍在臺中高分院審理中。

因王女及趙男兩人在案發時年僅17歲及15歲,經移送少年法庭審理,裁定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將王女及趙男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