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2011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均屬於本次國三及以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範圍
商務部網站5月11日發佈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問答手冊(第2批)。爲做好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工作,經商有關部門,現就近期社會公衆關注的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1.汽車以舊換新的實施時間和補貼申請時間?
答:實施時間爲自《細則》印發之日(即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補貼申請時間爲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也應於2025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不予辦理補貼。
2.《細則》所稱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包括哪些車輛?
答:在國家強制性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IV階段)》(GB18352.3-2005)IV階段要求全國全面實施之前註冊登記的汽車,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當日)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含當日)註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均屬於本次國三及以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範圍。其他燃料類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甲醇、乙醇、氫、生物燃料等。進口汽車參照執行。
3.若消費者在政策實施期間購買了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在提交補貼申請時,該車型已從《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移除,是否可享受補貼?
答: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作爲判定依據,開票當日該車型在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即可享受補貼。
4.對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是否有時間先後順序要求?
答:車主可以先報廢舊車,也可以先購買新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應於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