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5%大股東藏鏡人 5/10後全都露!
過往上市櫃公司經營權之爭時,尤其是公司經營權所有人持股偏低的公司,常常出現「市場派」悄悄買進公司持股,直到觸及10%才被發現,卻已讓「公司派」措手不及,金管會後來參考美、日、韓、星的法規,調降大量持股申報門檻,由10%降爲5%,但擔憂恐導致股東大量出清持股,因此給予1年緩衝期,今年5月10日上路。
高晶萍指出,過去持股5%以上而未超過10%的大股東不用申報,但今年5月10日後就要在十日內辦理初次申報及公告,即在公開資訊測站大量股權公告申報區申報公告。主要申報及公告三項資訊,一、取得人的相關資料(姓名、身份證字號);二、取得股份的總額與相關佔比;三、取得的目的。
高晶萍表示,與預告期間比較大差異的是「政府管理的退休及保險基金」,因考量其肩負相關政策任務,具高度公益性,與一般取得人性質有別,因此適用特別申報制,若持股逾5%的部份,只要5月10日後十日內做「初次公告」之後每半年(6月底、12月底)公告一次即可,不必每變動1%就要申報。
高晶萍表示,所謂的「政府管理的退休及保險基金」有8大,包括: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的基金:勞保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職業災害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就業保險、農民退休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及公務人員退輔基金。
未來若有上市櫃公司或股東未依照新法申報持股,證期局指出,可以依照證交法178條,開罰24萬元到480萬元,並強制要求賣股。據金管會統計,2023年申報約403件、2022年爲540件,這二年各裁罰3件,均與逾期未申報有關,罰度爲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