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論壇》美國槍支暴力問題何解(李林傑)

槍支暴力問題是美國社會長久的隱痛。(圖/shutterstock)

槍支暴力問題是美國社會長久的隱痛,每每伴隨社會的暫時失序而一併階段性發作,而槍支暴力氾濫所釋放的人性惡,常成爲社會之惡的一種紓解。據美國有關方面統計,自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爆發以來,槍支暴力事件的發生率也大幅增加,似乎是與整個美國社會氣氛轉向焦慮和鬱悶有關,構成社會疾病的一種症候表現。

所謂槍支暴力問題,與美國第二憲法修正案的社會理解息息相關,由之衍生的擁槍傳統乃至槍支文化的爭議將問題推至憲法層面,使得紛爭基於修憲機制的煩冗趨於無解化;而由槍支所涉及之巨大經濟利益,與基於這種利益所進行之院外遊說活動,使得槍支暴力問題邁過了關乎憲政精神理解之道德議題,乃至以一種經濟層面的病態而呈現,亦常爲世人所詬病;而美國的民主遊戲造致的政治分裂,則使得本糾葛不清、難以解決之槍支暴力問題,屢屢置於大衆輿論與社會議程的聚光燈下,引發該問題攸關之一輪輪的爭鳴浪潮,成爲一種政治問題。因此,既是道德問題,又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構成美國槍支暴力之社會問題的三重維度。

首先是作爲政治問題存在的槍支暴力問題,業已構成美國兩黨的社會政策與議程對立之標誌,同墮胎權問題、平權問題、稅收問題等一併構成兩黨的分野態勢。兩黨自大和解時代之後政治對立逐步極化,而雙方就此問題的關注,在增加其社會曝光度的同時,亦使得爭議本身趨於無解,任何攸關的立法倡議在兩黨的互相否決中,最終易流於停擺。而從某種程度上說,槍支暴力問題一旦成爲政治問題的性質,其便構成無解之難題:不是控槍與否之爭議,因兩黨之政治對峙,從而使得問題趨於無解;而是控槍議題一旦成爲政治問題,本身即會作爲兩黨的分歧與話題,被聚光、對焦與放大,然後無解化。

實際上,美國兩黨政治是其文化的表層;而就深層而言,不管權力與主義是同一的政黨有多少個,政治運作就事實而言即爲一黨制,這也值得國內的輿論界與知識界注意:於美國而言,共享同一廣義自由主義共識的兩黨並無分別,文化的深層即一黨制;深層的一黨制,如要維繫表層的兩黨制運作,則訴求在政策議題上的解裂、對峙、矛盾乃至極化,從而謀求這一表層得以自行運轉,這是由政治事實之表裡不匹配造致,而控槍議題作爲政策對峙的切入點,恰恰提供了一種敘事上分野的依託,服務於美國政治的自我運作。因此,對於槍支暴力問題的政治解決總歸是無效的,只有其定位爲一種道德與經濟問題的社會解決途徑,纔有未來的希望可言。

其次是作爲經濟問題的槍支暴力問題,這時控槍的爭議服從利益邏輯,即因爲會或不會損傷我之利益,所以我支持或反對控槍,爲純利益的考量。引人矚目的利益攸關方,如全國長槍協會,即爲美國政治中最有影響力的利益團體之一,並不僅僅因該協會用於遊說政客的資金投入甚多,還因該協會與500萬會員之緊密聯繫與社會覆蓋,則控槍顯見有害於此類利益既得羣體的切身利益。而於多數者而言,控槍實際上支持了自身之安全需要,構成可能的控槍派,即免於槍擊死亡的更大可能性;這裡呈現出持槍派與多數人的對立,於多數人而言,控槍對自身切身客觀之利益無損,更可能助益。但控槍與否對於雙方的利益層級是不同的:控槍成功,對於持槍派,是直接而切身之利益的即顯損失,涉及相關利益團體的存亡;而於多數人,則是間接的、關乎一種可能性概率的利得:加以細細深思,死亡對於每一個人而言,實是一種「未來式」的命題,何況還是特定限制的因槍擊死亡概率;則同一利益邏輯,所導出的強度是不同的。

最後是作爲道德問題的槍支暴力問題,此時便涉及對憲法第二修正案的道德立場。如馬斯克的表態爲一般性之代表,他表示擁護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即允許民衆合法持槍自衛,其言:「我堅信民衆的擁槍權利是對政府可能的強權暴政的一個有力制衡。從歷史角度看,當權者不允許公衆擁槍,他們就可以濫用公權力壓制民衆。」自由主義的敘事,可在於兩點:一是政府作爲必要之惡的弱勢地位,二是民衆作爲自由受造的自由權利:前者導出武裝的人民以制衡惡性的政府,後者導出人民的武裝以詮釋天賦的自由。則就理念的認同而言,美國社會所共享的自由主義共識,使得多數人亦服膺這一敘事,構成道德層面的持槍派,此即所謂擁槍傳統乃至槍支文化的延續與滲透。

將經濟問題與道德問題合論,不難理解攸關槍支暴力問題的美國民意現狀:持槍派的利益邏輯與道德邏輯,是兼容而彼此強化的,造致全美反對立法禁槍之民意的堅決非常,常在美國的制衡政治中常發揮關鍵的否決角色;而多數大衆則面臨兩重邏輯的分離,既是道德認同層面的潛在持槍派,又是利益層面的可能控槍派,且於控槍的利得上,又爲間接的、可能性的、不敏感的,如此則難以與堅定之持槍派作徹底之對壘,以致無法形成一致的民意壓力推動控槍議程的變現。如此,美國每一次發生讓人觸目驚心的槍擊案,控槍的呼聲都會高起,但很快就歸於平淡,直到槍聲再次響起暴力又成爲頭條新聞;原因無他,是爲槍聲響起在美國所喚醒的,是理由分裂的鬆散大衆。

何以破局?槍支暴力問題所涉及的控槍與否之爭議,其實並非根本。引入聚光燈的比喻來說,被照到與沒被照到的事物間只有看不看得到之差異,沒有存在與否之差異;因此當討論控槍的時候,有關控槍的立法議程就有如聚光燈所照射的事物,因被照到而顯得尤爲特殊;相較之下,人的議程則缺乏聚光燈照射,但它真實存在,且更爲重要:實際上,只有人殺人,而不是槍殺人,所謂槍本身永遠只是中性的工具。我們常見的思維,總是欲求政府對此加以改變,但沒有想到,直接將改造加之,我們欲求政府所改變的人本身,對其加以社會解決;而作爲一種政治問題的槍支暴力問題,如前所述,是缺乏政治解決的空間。(作者爲四川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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