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區連環車禍肇逃致5死7傷 司機被判死刑

上海二中院上海市區連環高速車禍肇逃致5死7傷司機判處死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澎湃新聞9月-30日報導, 2019年10月25日,上海市普陀區大渡河路、金沙江路路口發生一起車禍慘劇。男子陳X偉爲逃避在主城區不寬的街道上持續高速行駛、多次衝闖紅燈,最終撞上多輛汽車、多名騎車人及行人,造成5死7傷。 9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作出一審宣判,被告陳X偉被判處死刑。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報導,上海二中院認爲,被告人陳X偉肇事後爲逃逸,明知其行爲會造成嚴重後果,仍駕駛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持續高速行駛、多次變道及衝闖路口紅燈,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行爲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據此,對被告人陳X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宣判。

據報導,今年2月25日,上海二中院對該案開庭審理。公訴機關在指控中還原了案發過程。2019年10月24日9時許,被告人陳X偉駕駛向其兒子陳X借用、登記於其兒媳劉X名下的滬牌小汽車,自上海吳中路511弄社區出發,於當日9時21分許,以35-37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至大渡河路525號路段處時,與電動車發生輕微碰擦,但陳X偉仍持續加速並多次變道逃逸。

陳X偉駕車逃逸過程中,在前方大渡河路、怒江路路口信號跳轉爲紅燈的情況下,仍以121公里/小時的速度衝闖路口,遂先後撞擊到被害人金X駕駛的大衆小汽車和被害人任X騎行的自行車。

陳X偉仍駕車沿大渡河路加速逃逸,其間最高速度達161公里/小時。在前方大渡河路、金沙江路路口信號爲紅燈的情況下,陳X偉駕車以119-123公里/小時的速度衝闖,先後撞擊被害人苗X騎行的電動車、被害人朱X靖駕駛的賓士小汽車、被害人王X騎行的電動車,最終在路口東北角處連續撞擊被害人鄔X駕駛的小汽車及多名行人後才被熄停。嗣後,陳X偉被接警趕至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上述過程中,1人被撞後當場死亡;4人經送醫院救治無效確認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傷;並造成3部機動車輛以及2部電動車等不同程度毀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