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黃浦發文促餐飲業發展:新開設的品牌全球首店等最高獎30萬元

關於印發《黃浦區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試行)》的通知

黃商務委規〔2024〕3號

區相關單位:

《黃浦區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試行)》已經區領導審閱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黃浦區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

上海市黃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黃浦區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黃浦區文化和旅遊局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黃浦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黃浦區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試行)

爲深入貫徹上海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商務部等九部門《關於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穩定和擴大餐飲消費,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關於促進本市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結合黃浦區實際情況,圍繞“聚、提、促、優、穩、保”六個方向,制定本行動方案(試行)如下。

一、支持餐飲企業特色集“聚”發展

1.鼓勵餐飲企業結合黃浦區重點區域功能佈局形成集聚效應。支持國內外知名餐飲品牌在外灘以及南京路、淮海中路、豫園等重點商圈集聚發展,開設具有標誌性、引領性、外部溢出性的餐飲門店,對2024年以來獲得認定的餐飲企業門店,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2.鼓勵餐飲企業在黃浦區開設首店、旗艦店。支持餐飲企業打造消費新場景,提升消費者用餐體驗和感受,鼓勵餐飲企業在黃浦開設餐飲品牌全球首店、中國首店、上海首店、旗艦店,參照《黃浦區促進商業結構調整引導資金使用辦法》的首店認定標準,對2024年以來新開設的餐飲品牌全球首店、中國首店、上海首店、旗艦店,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3.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組織舉辦餐飲主題活動。對2024年以來,餐飲活動組織單位、專業服務機構、社交平臺等市場主體,在黃浦舉辦有影響力、知名度和美譽度的餐飲主題活動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二、支持餐飲企業“提”質增效

4.支持餐飲門店改造升級。支持餐飲企業順應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趨勢,開展門店改造升級,提升服務能級。對2024年以來,餐飲企業開展黃浦區門店改造升級的,按每家門店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5.支持餐飲企業提升安全運營能力。對2024年以來,餐飲企業升級黃浦區門店燃氣安全或油煙污染治理等方面系統的,經相關街道審覈認定,給予門店一次性不超過2萬元的獎勵,同一門店不得重複申請同類型區級政策,同一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區商務委、相關街道)

6.支持餐飲企業參與街區建設。對因涉及重大市政改造而產生門店改造的餐飲企業,經相關部門、街道審覈認定,給予不超過2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重點區域餐飲企業爲提升旅遊體驗提供便利化設施的,經相關部門審覈認定,給予不超過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建管委、區文化旅遊局、區商務委、相關街道等)

三、支持餐飲企業開展“促”消費主題活動

7.鼓勵企業融合聯動發展。通過發放消費券、優惠券等方式,積極鼓勵區內優質企業舉辦全球性、全國性、區域性重要商事活動,促進餐飲消費。(責任單位:區投促辦、區商務委)

8.支持餐飲企業積極參與區內餐飲主題活動。對2024年以來,積極通過發放優惠券(餐飲消費券、折扣券、消費滿減券等)等形式,參與區內有影響力、知名度和美譽度餐飲主題活動的餐飲企業,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四、支持“優”化餐飲業發展環境

9.創新餐飲業綜合監管模式。創新加強餐飲業一體化綜合監管,精簡整合檢查事項,深化開展“無事不擾”綜合監管試點,以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減少擾企檢查,積極探索跨部門綜合監管新模式。推進連鎖餐飲企業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審批,推進開辦餐飲店“一件事”“一業一證”,優化許可事前服務和合規指導。(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10.優化餐飲業發展環境。探索在舉辦文化、體育、商業等大型活動期間優化臨時道路停車場設置。引導支持餐飲行業節能改造和綠色低碳示範。適時推動對餐飲主體門店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階段性減半收取。鼓勵餐飲企業落實垃圾分類工作,經區相關部門會同屬地街道審覈認定,給予不超過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區建管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綠化市容局)

五、支持餐飲企業“穩”增長

11.支持餐飲企業提升經營能級。支持在黃浦區的餐飲企業提升經營能力,擴大經營規模,對實現營業額增長、對本區消費市場有帶動效應的餐飲企業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12.支持餐飲企業穩定隊伍建設。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支持餐飲企業穩定擴大就業,落實重點企業用工保障機制。落實企業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擴大政策覆蓋面,賦能社會化培訓機構,加大市場供給。加強餐飲企業人力資源對接服務保障,深化由人力資源機構組成的促進就業聯盟服務機制,發揮人力資源會客廳、企業服務日等活動平臺供需對接作用,支持人力資源機構強化餐飲企業用工引才服務,針對不同餐飲企業的用工特點和需求,提供定製化、個性化的服務方案。(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六、支持“保”障餐飲企業正常經營

13.保障餐飲企業穩定經營發展。黃浦區聚焦餐飲企業發展情況,統籌加強相關部門、街道、專業服務機構的工作合力,強化服務支持,保障餐飲企業正常經營,支持餐飲企業穩定發展。(責任單位:相關部門、街道)

14.減輕餐飲企業承租負擔。支持中小微餐飲企業穩定發展,鼓勵區屬企業依法依規減輕承租中小微餐飲企業負擔。(責任單位:區國資委)

15.加大餐飲業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爲餐飲業企業提供針對性的金融支持,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現有政策範圍內給予一定的利息補貼和擔保費補貼。(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本行動方案(試行)自2024年10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其中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具體實施辦法詳見《申報指南》,涉及資金支持項目均需經評審認定。區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責,加強配合,加大行動方案宣傳貫徹力度。各街道要指導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政策。

(原標題爲《關於印發〈黃浦區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