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到1小時…新人藉「上廁所」落跑還討1天薪資 網傻眼:根本職業蟑螂

示意圖/ingimage

剛進到新公司,不少新人會準時或提早抵達公司上班,工作有不懂也會積極地詢問前輩。不過,一名網友表示,月初有位新人,上班不到1小時就說要上廁所,竟然就這樣偷跑沒回來了,這幾天卻要求給那天的薪水,並揚言若不給就要去勞工局檢舉,原PO於是來尋求網友的建議。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月初時有位應徵進來的員工,上班不到1小時就說要上廁所,沒想到就這樣跑了,前幾天跟原po要求付那天上班的薪水,由於對方沒打卡,她沒辦法斷定對方做幾分鐘,於是直接給了1小時的薪水。結果對方不接受,認爲就算未做滿一天也是要支付一整天的薪水,否則就要去勞工局檢舉。原po一聽相當煩惱,「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真不知道勞工局會怎樣做…」。

網友紛紛表示,「給他去告啊!沒打卡,他要怎麼證明他有上班」、「勞工局會哈哈笑吧,臨時跑掉怎麼算,就說沒這個員工,來借廁所的」、「沒打下班卡,如何證明上了一天班?」、「好奇葩」、「政府單位應該針對這種案例提供窗口讓僱主備個案,讓求職蟑螂們能夠收斂一下」、「請他提出工作一天的證明!不然就請他去勞工局檢舉吧…」、「人資辦理入職跟離職的程序都比他工作的時間還久」、「一小時別忘了扣勞健保」、「他離開也沒事先告知可以視同曠職」、「這是專業的職業蟑螂...」。

原po也在留言迴應,「監視器超過10天就會洗掉…所以我直接算一小時給他」,經過這次會請廠商來設定,並表示有幫對方投保。

有網友則分享類似經驗,「我還遇過13分鐘的咧」、「遇過5分鐘,應徵廚房內場一進門一看到紅蘿蔔,啊要切蘿蔔喔,我切不動我不適合…(跑走了,大約45-55左右的阿姨」、「10年前的一個弟弟來打工,中午說出去吃飯,到現在還沒回來」。

但有網友指出,「如果資方沒辦法舉證,還真的只能乖乖給錢,勞基法規定員工上班下班舉證責任是在資方,就當學一次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