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起騙購外匯案
“老闆”虛構貿易騙購外匯千萬美元
廈門市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起騙購外匯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23日訊 近日,廈門市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起騙購外匯案。在半年時間內,2名犯罪嫌疑人以虛構貿易背景的方式,騙購外匯千萬美元,摺合人民幣上億元。
陳某是香港某貿易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施某是廈門多家貿易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而這些公司,都是沒有進行實際經營的空殼公司。
2019年10月,在一次接觸中,施某表示自己有渠道,只要金主提供購匯所需的人民幣資金,他就可以虛構進口貿易,以支付進口貨款的名義,購匯支付給境外公司,其從中賺取佣金。陳某恰好有外匯資金需求,雙方一拍即合。
在沒有真實貿易的情況下,施某利用非法手段,騙取海關進口報關單,僞造進口證明材料,虛構貿易背景,以支付貨款名義,向銀行騙購美金外匯轉給陳某再利用境內外人民幣的匯率差,賺取匯率差價。
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短短半年時間,施某、陳某二人以支付貨款爲由向銀行騙購外匯共計1491餘萬美元,並全部支付到香港某貿易公司的境外賬戶。2022年7月,施某、陳某二人被警方抓獲歸案。
該案金額巨大、案情複雜,證據繁多且專業性極強。經同安檢察院審查認定,施某、陳某使用僞造的進口證明材料,共同騙購外匯1491餘萬美元,其行爲均觸犯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一條第一、三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騙購外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 餘晶 通訊員 同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