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捷運站偷拍辣妹裙底!失風「碰到她大腿」當場被抓包
▲劉男用手機偷拍女乘客裙底,不小心碰到她的大腿,偷拍惡行當場被抓包。(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臺北市60歲的劉姓男子先前搭乘捷運時,看見身材姣好、衣着火辣的小花(化名),竟因此心生歹念,拿出手機偷拍小花裙底,結果不慎碰到對方的大腿,當場被抓包。臺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照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劉男2024年1月間在某捷運站出口的手扶梯看見小花,眼見對方身材姣好、穿着火辣,於是心生歹念,拿出手機開啓錄影功能,拍攝小花的裙底。
不過,在拍攝的過程中,碰到了小花的大腿,偷拍惡行當場被抓包,小花也氣得報警處理。
臺北地院簡易庭認爲,劉男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素行非佳,這次爲了滿足一己慾念,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欠缺對於他人隱私及身體自主權之尊重,不過考量犯後坦承犯行,加上小花沒有要求償,只求依法判決。法官審酌各方條件後,依照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