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槍擊嫌犯逃逸23小時 苗栗落網

林嫌向警方供稱,是因爲遭前女友嘲諷「沒路用」纔會持槍射擊。(呂健豪攝)

11日晚間發生在新北市三重的槍擊案,經警方持續調閱監視器鎖定嫌犯逃亡路線後,12日晚間於苗栗竹南逮捕林姓犯嫌,林嫌供稱,因高姓前女友出言諷刺「沒路用」,又拿手機對他拍攝,他感到人格遭貶抑,纔會在盛怒下引發殺意,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43歲的林嫌槍殺前女友及新歡未果後,先騎機車逃離現場,然後將機車棄置在新北市立三重醫院前,再轉搭計程車逃竄到新莊、樹林,最後又逃往苗栗頭份、竹南藏匿,期間還變裝企圖掩飾行蹤,甚至刻意不帶手機,令警方無法透過定位鎖定他的位置。

不過,警方仍依林嫌逃亡動向,確認他可能藏匿地點,並於前晚10時許,於苗栗竹南某公共電話亭發現林嫌蹤跡,並立即上前將他逮捕歸案。

林嫌在警訊中辯稱,案發當天並未刻意在高女住處外埋伏,而是到達不久後,恰巧看見高女及其現任男友王男準備外出,是高女看見他並主動向他招手,他才上前對高女提出撤告要求,不料高女不但拒絕,還出言嘲諷他「沒路用」,更拿手機對他拍攝,他纔會被激怒並憤而開槍行兇。

至於槍枝來源,林嫌則供稱,他在上月底因爲情緒低落,所以購買槍枝,本來是想用來自戕,但後來作罷;遭警圍捕前,他正打電話給母親,表示自己犯下大錯,但被警方早一步發現將他逮捕。

警方對林嫌部分說詞持保留態度,訊後依殺人未遂、槍砲、毀損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