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惡煞為40萬持刀埋伏…趁他要送女兒上學時砍人 殺人未遂起訴
彰化縣莊姓男子等3人在今年10月間,接受一名身分不詳之人委託,以40萬元代價,殺害臺中市沙鹿區林姓男子,莊等三人先收10萬元前金,莊等三人在同年月底在林住處外埋伏,趁林開門要載讀國小女兒上學時,由其中一名共犯持開山刀猛砍3刀,林奮力抵抗才逃死,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莊等人,今天移審臺中地院,三人都裁定羈押。
檢警調查,彰化縣莊姓男子(21歲)、劉姓男子(20歲)、胡姓男子(24歲)是朋友關係,今年10月間接受身分不詳之人委託,以40萬元代價,殺害臺中市沙鹿區林姓男子,莊等三人與林互不相識,莊先在同年月28日,領取對方提供的10萬元前金。
今年10月29日清晨5時許,劉、胡二人搭乘白牌計程車,前往林男位於臺中市沙鹿區住處埋伏,由胡把風、劉手持開山刀在林住處門口埋伏,林清晨六時許打開住處鐵卷門時,準備載讀國小的女兒上學,劉即快跑進林住處內,手持開山刀,朝林頭部猛力揮砍3刀,林伸出右手抵擋,纔會攻擊到頭部,不過林右前臂、右大腿都被砍傷。
林男奮力抵抗才倖免於難,警方獲報後將林送醫,先循線在彰化市拘提劉到案,查扣開山刀、血衣、現金10萬元、毒品等贓證物,後續再拘提胡男到案,另外在今年11月13日,再查緝莊男到案,三人都被檢方聲押獲准。
檢方訊問時,劉等三人都承認收錢辦事,但都強調,僅是「教訓」之意,沒有要致林男於死地,動手的劉男辯稱,當初僅有交代「要砍他的手,沒有說要砍斷」等語。
檢方認爲,依林男描述,當時劉是朝林頭部揮砍,林用手抵抗才倖免於難,加上林的傷口之深,幾近見骨,足見劉揮砍的施力極大,若非有殺人犯意,不會朝林的頭部由上而下、大範圍、全力揮砍3下,認定劉有殺人犯意,辯詞不足採信。
臺中地檢署偵結,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莊等三人,今天移審臺中地院,法院裁定三人羈押。
臺中市林姓男子在今年10月底時,在住家門口被歹徒持開山刀砍殺,幸急救後倖免於難。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