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一泡尿害罰20萬!好友陪聊居檢男 他願「以關代罰」被打臉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自1月26日實施「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迄今轄區內18件違反居家隔離規定案件已成功執行12件,其中一個案例,是南投縣一名26歲的陳姓男子於2019年底到寮國打工,碰上疫情後於去年10月間返臺,在居家隔離期間竟屢次讓友人登門拜訪聊天,每次時間都超過15分鐘,東窗事發後,陳男爲避責還辯稱「友人只是來借廁所」,惟南投縣衛生局人員已掌握該處周邊監視器畫面,罪證確鑿,且經勸阻後仍有類似情形發生,衛生局因此開罰20萬元,陳男以分期方式繳納。
▲陳男向衛生局人員辯稱友人只是去借廁所,試圖規避裁罰。(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爲達到行政院所要求對新冠肺炎罰鍰要「執行到位」的指示,自今年1月26日起至2月26日止,實施「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防疫案件罰鍰專案」。專案期間內,針對轄區內(彰化縣、南投縣)衛生局所移送違反新冠肺炎居家隔離案件加強執行。合法移送執行案件共計18件,目前已成功執行12件,其餘案件亦加強執行中,被罰的原因都是義務人沒有注意衛生福利部所規定有關「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注意事項」的內容。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指出,以最近由南投縣衛生局移送執行的案件爲例,陳男於2019年12月間到寮國打工,但在2020年因碰到新冠疫情,無法繼續工作,輾轉到馬來西亞後在同年10月18日入境臺灣,並按規定在南投縣水里鄉的戶籍地進行居家檢疫至同年11月1日。
然而,陳男在居家檢疫期間,竟無視規定,讓友人多次進屋聊天打屁。據查,陳男的朋友因爲擔心他在居家隔離期間無聊,在2020年10月27日、29日、31日等日,主動帶餐點到他在水裡的居家隔離處所給他,陳男見友人來訪,直接開門讓其進屋,一待就超過15分鐘。
案經南投縣衛生局主動訪查,發現陳男疑有違規事項,衛生局人員向陳男瞭解案情時,陳男辯稱,友人拜訪時都是待在居所鐵卷門外,他則在門內,以爲如此就沒有違規,某次因聊天之間友人內急,曾讓對方進入屋內借用廁所;但經衛生局訪查附近民衆,民衆均稱曾多次見陳男友人直接進入屋內,指證歷歷,且調閱周遭監視器畫面後,也發現事實與陳男所述不符,因此決定開罰。
▲▼陳男辯稱,友人來訪時只是站在門外,2人中間隔着一道鐵卷門;下圖爲衛生局人員要求模擬當時狀況。(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表示,陳男這些與友人聊天羣聚活動時間,因每次都超過15分鐘,已違反了衛生福利部所公佈「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注意事項」有關禁止與非同住者有15分鐘以上面對面接觸之活動的規定,且陳男經勸阻後仍繼續有上述情形,因此開罰20萬元,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於今年1月27日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彰化分署收案後,立即對陳男名下所有財產進行執行,陳男則表示自己在寮國打工所賺的錢,都因疫情滯留國外而用完,回國後打零工爲生,名下沒有任何所得財產,對於南投縣衛生局所的裁罰,他表示自己知道違反相關規定,但是因爲暫時沒有錢可以繳,所以希望能夠被關而不用繳罰鍰。彰化分署承辦人則告知,行政罰鍰沒有類似刑法罰金的易服勞役制度,不可能用被關來免罰,最後陳男同意以分期方式自行繳納。
彰化分署呼籲,民衆進行居家檢疫隔離時,一定要明確瞭解隔離期間應遵守規定的內容,如果需要心理諮詢,可以撥打1925安心專線,千萬別找朋友來聊天,否則荷包一定會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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