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擴建核電 政府提供75%貸款

瑞典將在2035年前以核電增加2500千瓩(MW)發電量,相當於建設2座新核反應爐。(美聯社)

瑞典官方委任的委員會12日透過書面表示,瑞典因氣候變遷而擴建核電的計劃,可能耗資近4000億瑞典克朗(約新臺幣1.23兆),建議政府提供高達75%的貸款額度,並保證投資人可在未來40年內低價用電,藉此吸引更多投資人蔘與擴建核電的計劃。

瑞典政府原定目標爲2035年前以核電增加2500千瓩(MW)發電量,相當於建設2座新核反應爐,並在2045年前再新建10座反應爐。然而,因爲使用年限長達100年的核電廠前期成本過高,又需要十多年才能產生盈餘,私人企業對投資新核電廠興致缺缺。瑞典政府已於2023年宣佈承擔更高比例的前期成本,並任命委員會分析如何保障納稅人利益。

委員會建議,瑞典應新建4至5座核電廠,裝置總容量介於4000至6000千瓩,以保證計劃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根據報告,國家應向電力公司提供75%的發電廠建設成本貸款,而剩餘25%則由業者自行出資,超支部分則由政府和業者依相同比例分擔。此外,報告建議政府在未來40年內以每度0.8瑞典克朗(約新臺幣2.5元)提供投資方用電,以吸引更多投資人蔘與。

值得注意的是,瑞典在1980年曾經通過公投,決定逐步淘汰核電,但如今因應對氣候變遷的需求,瑞典現已重新審視核電在國家能源戰略中的地位,並將聯合內閣實現2045年淨零排放目標的重要一環。

然而該計劃也面臨諸多批評。反對派指出,英國欣克利角C核電廠(Hinkley Point C)和法國弗拉曼維爾3號核電廠(Flamanville 3)雙雙面臨鉅額超支和長達10年的進度落後,藉此質疑核電無法及時應對快速增長的電力需求,新建核電廠可能淪爲昂貴卻效用低落的「白象工程」。

瑞典政府強調,核能是唯一能夠在風力、水力和太陽能停電時,提供穩定電力並滿足高峰期需求的發電來源。目前瑞典境內共有6座反應爐運作,均建於上世紀70和8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