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例!福島部分居民告上法院 要求停排「核處理水」
日本福島縣、宮城縣等地約150名居民、漁業從業人員,8日走向福島地方法院提訟,要求福島核電廠停止排放「核處理水」。(美聯社)
日本福島縣、宮城縣等地大約150名居民、漁業從業人員,以「核處理水」排海侵犯平穩生活權利等理由,今天向福島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及東京電力公司停止排放。
日本共同社、福島電視臺報導,原告的律師團表示,這是日本全國首例要求停止核處理水排海的訴訟。
根據訴狀,原告主張核處理水排海侵犯市民平穩生活的權利,漁業相關人士恢復生計變困難。同時,原告認爲可以在福島第一核電廠周邊的土地增設存放核處理水的貯存槽,沒有必要排放核處理水到海中。
原告因而向福島地方法院提訴,要求日本政府原子力規制委員會(類似臺灣的原子能委員會)取消排放入海的合格許可,同時要求營運福島第一核電廠的東京電力公司(簡稱東電)停止排放。
福島第一核電廠2011年3月遭受東日本大地震(臺灣稱311大地震)帶來的海嘯侵襲,引發爐心熔燬,爲冷卻熔融核燃料團塊,又製造出污染水。東電利用淨化裝置去除氚以外的多數輻射物質,最後變成「核處理水」(ALPS處理水),貯存在福島第一核電廠腹地內。
截至今年8月17日止,用來存放核處理水的貯存槽已約千座,總量約134萬噸,接近貯存上限大約137萬噸,貯存比率高達98%。
日本政府決定8月24日起,排放核處理水入海。東電便從8月24日開始排放首波核處理水,計劃用17天時間將總計約7800噸核處理水稀釋到國家標準以下,也就是每公升含氚量低於1500貝克後排放入海。
不過,反對排海的福島縣等地居民及漁業從業人員,主張國家跟東電2015年曾書面承諾當地漁民「未獲相關人士理解不會(對核處理水)進行任何處置」,但國家跟東電卻不顧承諾採取違反契約的行爲,便於8月底宣佈要在9月8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