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沒颱風假?作家揭臺灣勞工缺這保障:出事自己倒楣

颱風來襲期間是否放假的討論不斷。圖爲康芮颱風造成北市路樹橫倒榻,影響不少民衆上班。(示意圖/資料照/姚志平攝)

康芮颱風剛走,留下全臺遍地路樹倒塌、鐵皮掀翻的滿目瘡痍街景尚未復原,又傳「銀杏」颱風最快今晚生成,可能撲臺。本次康芮僅在10月31日一天最爲猛烈,但上次山陀兒颱風讓南部放了多天台風假,風災颱風假政治學熱議不斷。作家「漂浪島嶼」指出,大家說日韓沒有颱風假,員工要想辦法到班,但是沒說的是,日本1973年就已將通勤事故法制化,納入企業責任的勞工賠償,日本勞工不怕出事,依靠就是老闆賠償。

「颱風假是避災日,比照日韓就該強化通勤災害責任!」漂浪島嶼2日在粉專發文提到,颱風期間達到停班課標準,縣市政府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佈停班課適用對象只是公務單位與學校機關,其實不包括民間企業的「停工」。

「換句話說,縣市政府宣佈停班課,民營企業還是有權要求員工上班,但是事故責任歸屬算企業!」漂浪島嶼指出,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僱主有避免勞工發生職災的責任,颱風期間已公告停班課,公司一旦作出上班決定,就必須擔負賠償之責。一直說日韓沒有颱風假,員工要想辦法到班,但是沒說的是,日本1973年就已將通勤事故法制化,納入企業責任的勞工賠償,日本勞工勇於上班不怕出事,依靠就是老闆賠償!

漂浪島嶼強調,臺灣對於通勤事故,相關勞工保險法中,在受理賠償範圍,但是實際是勞工保險範疇,人民繳稅賠勞工。對於許多慣老闆,工作範疇以外出事,勞工多數算自己倒楣糊牛屎,通勤事故要公司賠償,先請高強律師打官司。所以,臺灣其實並無颱風假,颱風期間是否上班,民間企業的最後決定權在老闆,老闆希望員工到勤,就該將員工通勤事故法制化,加強企業的責任,颱風期間冒險出事,更該加重賠償。

漂浪島嶼直呼,重賠之下必有勇工,老闆希望員工冒險上班,也該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