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劈3小王收「寶貝專用券」公主抱 夫下班回家門外等2小時
新北市33歲的曾姓男子與36歲的熊姓女子結婚,但每次下班回家都要提早2小時以上打電話,後來甚至被趕出家門,直到去年1月因爲對方生病住院,他才偷偷跑回家察看,沒想到竟然揪出妻子至少外遇3名小王而且也有發生性關係,甚至還有一本「寶貝專用券」,氣得提告要求離婚並賠償精神損害50萬元。
曾男指控,兩人是在2016年3月結婚,但婚後熊女常常以心情不佳爲由限制下班的回家時間,每次都要先打電話詢問幾點可以回去,而且常常必須超過2個小時,如果不從就會反鎖家門、拒接電話,或是用言語暴力辱罵,讓他身心俱疲。
▲除了丈夫之外,熊女還外遇3名男子。(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後來,熊女在2016年10月到酒吧兼差工作,說是要經營人脈,幾乎天天都是半夜獨自出門,早上才喝得醉爛回家,曾男上前關心,卻被嗆「我賺錢比你多,你無權插手」,結果1個月後就將他趕出家門,還要求一個半月內不要互相聯絡。
直到熊女去年1月因病住院準備開刀,曾男纔有機會回到住處,沒想到竟然在家中發現楊姓小王的衣物、文件以及生活用品等,兩人甚至互稱老公老婆、寶貝BABY,不僅留有一本曖昧的「寶貝專用券」,還計劃要在2月搬家;更讓他氣憤的是,妻子外遇的對象還有劉姓男子和暱稱爲「冠○」的男子,其中與劉男曾發生過性關係。
▲楊男送給熊女「寶貝專用券」,沒有使用期限還只准她一人使用,反而成了外遇鐵證。(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楊男贈送給熊女的寶貝專用券上記載,只要吵架使用本券他就會馬上閉嘴,如有需要其他服務例如按摩、公主抱,還得一次使用兩張,可見兩人關係並不一般;而在女方與劉男的對話紀錄中,兩人曾爲了「冠○」起爭執,劉也提到雙方交往期間都是由他支付房租,「只要有住在那個房子裡的人我都會去告,因爲有使用到我所付出的錢。」
法官指出,從曾男提供的證據來看,熊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他男子同居,還有肌膚之親等親密行爲,算一算總共外遇3男,確實嚴重動搖婚姻信賴基礎,將丈夫趕出家門還嗆「我一個人一樣可以活得很好」,顯然已經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經通知也未到場辯論或提書任何聲明,因此裁準兩人離婚,同時女方還得賠償10萬元的精神損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