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海外投資餐廳「一去不回」詭辯:合不來 尪心寒訴離

人妻海外投資餐廳「一去不回」,詭辯:合不來,尪心寒訴離。(示意圖/Shutterstock)

彰化一名人夫阿雄(化名)指控陸籍妻子結婚後,在家待不住,不斷往國外跑,甚至說在國外有投資餐廳,去年5月出境後就沒有再回來,同年8、9月間更透過LINE傳訊「結婚5年合不來,不想在一起了,同意離婚」,讓阿雄心寒最終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判準。

據判決書指出,阿雄(化名)主張與陸籍妻子2017年7月結婚,婚後妻子跟着他來臺工作,但因不太適應,一直往國外跑,在家裡待不住,雙方婚後聚少離多,觀念差異變大,以致無法溝通一直爭吵。

阿雄表示,雙方已協調和平理性離婚,而妻子說她之前在國外有投資一些餐廳,所以就出國了,並於去年5月7日出境後,即聲明不再回臺灣,同年8、9月間妻子以LINE傳訊表示「結婚5年合不來,不想在一起了,同意離婚」,希望阿雄快點去聲請離婚,離婚以後不會再聯繫,並請阿雄將她的個人物品寄回大陸老家,阿雄因而心寒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庭審理時,人妻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做何聲明或陳述。

法官經查,發現人妻於出境後即未再入境臺灣,雙方迄今分居已達1年以上,人妻並無意願回臺,並透過LINE表達同意離婚,而阿雄亦無維持婚姻之意願,足見雙方婚姻確實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而女方可歸責之事由較大,因此判準2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