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跑了才判刑! 詐136億潛逃大陸 秦庠鈺再判11年

原名秦家玉的秦庠鈺,曾投資電影「殺手歐陽盆栽」,與演藝圈關係深厚,高院去年審理他涉及的碩天炒股案,因傳拘不到已對他發佈通緝。

本案導因,秦男本在臺中地區從事行銷工作,他因經營不善積欠他人債務,爲了償債他邀集友人共同成立公司,並由他的胞姐秦美珠擔任會計,處理金圓互助會會計事宜,由秦男擔任會首吸收會員,以4種吸金方案,對不特定人吸收資金136億6317萬多元。

檢方起訴後,2012年臺北地院因他提出清償計劃,裁準讓他以3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每週須向派出所報到,但3年前高院將他重判11年後,他棄保逃亡被髮布通緝。

最高法院認爲,秦庠鈺雖與部分投資人達成調解,但尚未實際履行,他吸金造成廣大投資人財產利益損害、名譽受損、親情糾葛,影響正常的交易秩序及政府對於存放款業務的金融管制,造成許多投資人負債累累,依銀行法將他判刑11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