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內讓美河市違法徵地? 郝龍斌:徵收到就任隔了15年
▲任內讓美河市違法徵地?郝龍斌駁斥,強調徵收到就任隔了15年(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大法官會議做出732解釋,宣告美河市案的土地徵收違憲,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指控是前臺北市長郝龍斌在任內強制徵收,對此,郝龍斌辦公室26日指出,美河市土地徵收案是民國80年3月,由臺北縣政府公告徵收,民國90年12月才由臺北市捷運局與日勝生簽訂投資契約,徵收到就任隔了15年。
郝龍斌辦公室指出,昨日大法官宣佈大捷法中毗鄰地徵收相關規定違憲一事,劉文雄指稱該用地爲郝龍斌擔任市長期間所強制徵收,「此爲刻意抹黑、混淆事實的言論」,因爲美河市土地徵收案,是當時的臺北縣政府在民國80年3月公告徵收,到了民國90年12月,才由臺北市捷運局與日勝生簽訂投資契約,「而郝龍斌爲95年12月25日方就任臺北市長,與用地徵收開始,已相距15年。」
郝龍斌指出,若大法官認爲大捷法有違憲疑慮,立法院應該儘速配合修法,而如果法院有因此改變判決,捷運局研究應該對原來地主給予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