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丨反洗錢法完成修改 遏制洗錢犯罪守護金融安全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吳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8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洗錢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反洗錢法堅持問題導向,系統完善反洗錢制度措施,平衡反洗錢工作與保障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的關係,有利於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據瞭解,現行反洗錢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結合新形勢新要求,修訂完善反洗錢法。2024年4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反洗錢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9月進行了二次審議,11月4日提請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

修訂後的反洗錢法共7章65條,包括總則、反洗錢監督管理、反洗錢義務、反洗錢調查、反洗錢國際合作、法律責任和附則。新修訂的反洗錢法圍繞明確法律適用範圍、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完善反洗錢義務規定等內容,對相關制度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維護國家利益以及我國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

修訂後的反洗錢法明確,反洗錢工作應當依法進行,確保反洗錢措施與洗錢風險相適應,保障正常金融服務和資金流轉順利進行,維護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