繞境在道路中央放數公尺高紅色煙火 警察、環保局裁處

高雄前金區某廟方日前在舉辦遶境時,於道路中央施放煙火、炮竹,噴發出數公尺高的紅色煙火,而該路位於百貨商圈以及住宅區,影響附近逛街民衆以及住戶。(摘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前金區某廟方日前在舉辦遶境時,於道路中央施放煙火、炮竹,而該路位於百貨商圈以及住宅區,影響附近逛街民衆以及住戶。(摘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前金區某廟方日前在舉辦遶境時,於道路中央施放煙火、炮竹,而該路位於百貨商圈以及住宅區,施放煙火完的濃煙也影響附近逛街民衆以及住戶。(摘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高雄日前前金文聖殿進行繞境活動時,在道路中間施放炮竹、煙火等物,期間有不少煙火冒出,還噴發數公尺高的紅色煙火,而該路位於百貨商圈以及住宅區,若受到煙花波及易發生危險,且施放完的濃煙也影響附近逛街人羣、居民。警方表示,經查廟方事前未申請到路使用,將通知該活動負責人到案協助調查,如確有違規,將依法開罰;高雄市環保局表示,若經查證屬實將依空污法等規定舉發。

前金文聖殿日前施放多個炮竹、煙火,有民衆將這一幕拍攝,並放在Line羣組「社會事新聞影音」,還說明現場無交管人員於主要道路成功路封路放煙火、炮竹,從影片來看,施放過程中噴發數公尺高的紅色煙火,而路兩旁是百貨公司以及住宅大樓,若煙花波及容易發生危險;施放完頓時煙霧瀰漫,濃煙也擴散到兩旁,令當時逛街的民衆、附近住戶空氣品質受到影響。

爲此,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表示,經查前金文聖殿於3日晚間7時許舉辦慶典活動,但疑似廟方活動負責人疏忽,事前未向警方申請使用道路,現場雖有廟方僱用的交管人員疏導交通,但仍違反相關道路使用規範。

警方指出,廟方疑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第1項規定,將裁處新臺幣1200至2400元罰鍰,活動期間未接獲相關報案,將通知該活動負責人到案協助調查,如確有違規,將依法開罰。

環保局表示,將依該影片前往稽查確認,若經查證屬實,將依空污法第32條規定舉發,裁處1200至1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一併確認是否有造成周邊環境髒亂情況,再依廢棄法第27條規定,裁處1200至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