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流動的勞動者更有保障(民生觀)
呂 莉
讓流動的勞動者工作生活有堅實保障,讓人才流動的渠道更暢通
1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正式公佈,明確提出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並要求各地區不得在戶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設置影響人才流動的政策性障礙。近年來,不少城市參保戶籍限制逐步放寬直至取消,同時落戶門檻也在降低。此次政策發佈旨在推進接續落實,具有多重積極意義。
方便羣衆,幫助他們更好地享受就業地公共服務。大城市就業機會多、綜合生活品質高、文化氛圍多元,吸引不少人前往工作生活。取消參保戶籍限制可有效增強政策可及性,特別是讓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羣體能在務工地、常住地參保,更方便、快捷地享受各類社保政策和教育、醫療、養老和住房等服務。
推動人才要素充分流動,增強城市發展活力。將學歷、年齡等落戶門檻降低,可以方便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人才的跨區域轉移,更好滿足一些城市產業結構轉型的需要。同時,也有助於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當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已經發生變化,放寬放開落戶限制,從需求側降低購房門檻,有利於盤活本地消費市場,尤其是住房市場。
讓政策更好落地並落細落實,還需加強配套服務保障。一方面,參保戶籍限制逐步取消,人們的就業地選擇會日益多元。但各地社保繳費基數和社保待遇存在差異,給社保轉移接續帶來困難。建議建立全國社保轉移一站式數字化平臺,參保人員可通過線上平臺異地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減少跨地區轉移障礙。另一方面,靈活就業人員由於工作特點,收入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不高,可能出現社保斷繳問題。可以設計適合這一人羣的繳費制度,並允許他們在一定時期內補繳或續繳社保。
此外,城市還要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發展新興產業,提供更多更優質的就業機會,完善教育、醫療、住房等保障政策,讓人們真正實現安居樂業。需要注意的是,政策逐步放開的同時,還應考慮區域的差異化發展,避免人口向中心城區聚集,增加城區負擔。
逐步放寬落戶條件,取消社保參保限制,讓流動的勞動者工作生活有堅實保障,讓人才流動的渠道更暢通。
《 人民日報 》( 2025年01月08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