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歷史文化遺產再展芳華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什麼?是擺放於博物館之內,使之成爲僅供觀賞的展陳或紀念品,抑或是封存在庫房裡,死看硬守?顯然,這些做法只會使文化遺產失去原有的生命力和文化內涵。人民羣衆是文化遺產的真正主人,這些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絕不能“養在深閨無人識”,要做到應開盡開,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滿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充分發揮作用,讓人民羣衆共享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成果。

要讓歷史文化遺產在新時代煥發新機、再展芳華,需要更加關注文化遺產的現實意義,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讓文物真正活起來。近年來,福州堅持把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作爲一項民生工程來抓實、抓好,有效促動保護傳承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羣衆。

堅持公益屬性。重點文保單位應堅持“能開則開、應開盡開”原則,持續擴大開放程度。注重發揮文物承載的文化力量,不斷豐富展示利用手段,使文物更好融入生活、服務人民,發揮文物社會功能。

拓展文旅消費。以文化優先、大衆消費爲導向,依託歷史文化街區和文化遺產點,打造一批羣衆喜聞樂見的文旅新場景、新業態,讓人民羣衆得到更加豐富的歷史文化滋養。比如,福州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去年通過國潮消費季、文化展覽等形式,策劃“坊巷音樂節”“街頭文化藝術節”等各類活動1500場,成爲展示閩都文化魅力和活力形象的城市窗口,得到市民廣泛讚譽。

突出共建共享。注重發揮羣衆主體作用,出臺配套政策、保障措施,鼓勵羣衆參與歷史街區、傳統村落的保護、修繕,調動羣衆在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工作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條件允許的地方,可以引入有實力、有資質、有經驗的社會力量,通過捐資等形式參與文物保護和開放利用工作。(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劉春沐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