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電動自行車騎行更安全、發展更規範

本報記者 王 政 劉溫馨

近日,按照國務院全國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部署,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開展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修訂工作並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圍繞《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記者採訪了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及相關專家。

修訂標準是爲消除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我國是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大國。截至2023年底,我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超3.5億輛,已逐漸成爲消費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基礎性交通工具。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3年包括電動自行車在內的助動車製造行業規模以上企業達738家,年產量4228萬輛,同比增長3.8%,近5年產量年均增速爲11.8%;據市場監管總局統計,截至今年8月,共有591家生產企業累計獲得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1.336萬張。

據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專家介紹,伴隨着市場規模不斷擴大,電動自行車行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例如,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多次引發火災事故,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威脅。據國家消防救援局通報,2021年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1.8萬起,2023年增加到2.5萬起,年均增長約20%。

此外,部分電動自行車經違規篡改,最高車速、蓄電池電壓、電動機功率等技術指標超出了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成爲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誘因。

在產業層面,行業整體質量保障能力依然偏弱,不少企業缺乏足夠的研發投入和設計能力,產品同質化嚴重,產品質量參差不齊,抽檢合格率不高。此次修訂標準就是爲了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圍繞最高設計車速、防火阻燃性能等作出調整

“參考近幾年電動自行車引發的各類火災事故及交通事故統計數據,我們組織電動自行車相關科研機構、檢測機構、生產企業等方面代表成立標準修訂專家組,在試驗驗證、現場調研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與現行標準相比,徵求意見稿在提高防火阻燃性能、更好保障消費者騎行安全、滿足消費者日常出行需求、防範非法改裝行爲、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進行了改進和提升。

徵求意見稿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所用非金屬材料的阻燃要求和試驗方法,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從而降低火災風險、提高消防安全性能;優化了電動機額定功率和最高轉速的測試方法,從技術上確保最高設計車速無法超過25公里/時;將鉛蓄電池車型的整車重量限值由55千克放寬至63千克,提升產品實用性,並允許生產企業根據車型設計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徵求意見稿從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三個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確保實現充電器、蓄電池、控制器之間的互認協同,大力推行“一車一池一充一碼”,不給非法篡改留空間;要求車輛必須具備北斗定位和動態安全監測功能,提高產品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風險防範能力。

下一步將健全質量安全標準體系、促進行業規範化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標準正式發佈後,將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便利消費者使用、提升產品供給質量、改善主動安全性能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本次修訂優化了電動自行車防火阻燃等技術指標,提升我國電動自行車產品本質安全水平;加嚴了電動機額定功率測試方法,杜絕通過非法篡改爲電動自行車提速的行爲;適當放寬了鉛蓄電池車型整車重量限值,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續航里程需求。

修訂標準增加了生產企業產品質量保障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關鍵工序的生產能力、檢驗檢測和質量控制指標;實現對電動自行車所在位置、速度等關鍵安全信息的動態安全監測,及時識別異常情況併發送報警信息,極大提高車輛安全性。

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公開徵求意見結束後,將根據收到的意見對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完善,並爭取儘早發佈。

新標準發佈後,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標準中的相關條款規定,儘快進行技術、設備和產品的升級。新標準實施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生產、銷售或者提供。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地妥善解決,鼓勵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自然報廢、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將現存的老舊電動自行車逐步淘汰。

《 人民日報 》( 2024年09月20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