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2名大陸籍小姨子在店內打工 桃園拉麪店老闆被起訴
▲李姓男子去年10月起,容留配偶2名大陸姊妹依探親入臺,卻在八德區拉麪店非法打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李姓男子在八德區開設拉麪店,去年10月至12月間讓配偶的2名姊姊以探親名義申請入臺,竟容留在拉麪店負責清潔、收拾碗盤工作,案經檢舉後被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查獲送辦;桃園地檢署復訊時,李男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案件,將李男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43歲的李姓男子在八德區桃鶯路經營拉麪生意,去年10月至12月間,其配偶2名姊妹申請來臺探親,入境後卻在拉麪店幫忙清潔、收拾碗盤等工作,由於口音有異遭檢舉,桃園市專勤隊獲報後到場查緝,發現2名女子是李男妻子的姊妹,系依探親名義探親入臺,未經許可不得在臺灣境內工作。
桃檢覆訊時,李男坦承犯行,辯稱不知違法,檢方根據桃園市專勤隊查獲事實等佐證,李男違法事實明確,檢方偵結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案件將李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