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選前之夜!首位嘉義市議員候選人涉買票遭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嘉義市某議員候選人違反選罷法。(廖素慧攝)
投票前一天,嘉義市某議員候選人與某里長候選人,涉嫌親自或指示2名樁腳以1票1000、2000元買票,遭檢警調查扣22萬3000元賄款,檢方今天依違反《選罷法》起訴4人,該議員候選人及2名樁腳羈押中,該里長候選人40萬元交保。
根據起訴書,該議員候選人爲求順利當選,於今年5月至8月間,與某里長候選人親自或指示2名樁腳,以每票1000元或2000元,向嘉義市8名選民、共有50票,尋求期約支持,並交付現金賄賂。
檢方認爲,該議員候選人不思以政見爭取民衆認同,卻欲用現金行賄方式取得勝選,嚴重破壞民主法治根基,法治觀念薄弱,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方還認爲,該里長候選人經查獲後雖有自白犯行,但偵查初時否認犯罪,浪費司法偵查資源,建請量處適當之刑,以及對4名被告宣告褫奪公權。
檢方同時聲請沒收預備賄賂的13萬元、扣押的賄賂3萬8000元及選民已繳回的5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