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醫院恢復探病 陪病者打滿3劑「免篩」

全國醫院恢復開放探病。圖爲民衆接受採檢的畫面。(本報系資料照)

本土Omicron疫情自今年4月爆發4月22日起暫停「北北基桃高花」6縣市醫院探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由於國內疫情趨緩,即起調整全國醫院陪探病措施,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兒童病房探病,每日固定一時段,每位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另外,陪病者免篩檢條件加嚴,須打滿3劑才能免除入院篩檢;另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補充說明,如打滿2劑未滿3個月間隔的民衆,可視爲完整接種,同樣符合免篩條件。

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民衆的疫苗接種率提升,衡酌民衆陪(探)病需求及醫院防疫安全,將放寬原中央規定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等6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之限制,自即日(6月24日)起有條件放寬全國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並調整住院病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之陪病人數、及陪病公費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相關說明如下:

一、探病管理措施:

(一)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爲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爲原則。

(二)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爲「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陪病管理措施: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爲限,但病人爲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爲2人。

(二)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2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爲「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陪(探)病人員進入醫院務必佩戴口罩及遵循感染管制措施。

指揮中心籲請民衆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未來也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