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發布 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不得增設審批條件阻礙經營主體遷移
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1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開發布《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下稱《指引》),圍繞“五統一”“一破除”,即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以及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爲地方各級政府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提供了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工作導向和基本參照。
在同日召開的專題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司長王善成表示,《指引》從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勵做的三個維度提出具體要求和目標。其中,禁止做的屬於“底線紅線”,如果觸碰了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指引》中強調若干“不得”,明確了違規設置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條件、妨礙經營主體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響公平公正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等方面的禁止性規定,相關問題線索一經覈實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還會通報、約談有關負責人。
具體來看,《指引》對“禁止做的”舉措部署頗多,其中大部分舉措是爲了加力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指引》要求,各地區不得以定向補貼、地方推薦目錄等形式強化對本地產品或特定產品保護以及變相限制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不得通過增設審批條件、暫停辦理流程、故意拖延辦理、違規開展檢查等爲經營主體跨區域經營或遷移設置障礙;不得以在本地設立法人機構、進行產業配套、投資額納入統計等作爲申請相關扶持政策、開展相關業務、享受相關補貼的前提條件等。
王善成指出,針對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等問題禁而不止、有的甚至花樣翻新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集中力量攻堅整治了一批突出問題。爲暢通問題反映渠道,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已開通有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問題線索徵集端口,進一步提升社會各界反映問題的便利性。
在各類要素和資源市場中,《指引》特別提及要加快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具體來看,《指引》明確,有關部門要強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與監管統籌,加快制定出臺金融基礎設施監督管理辦法,統一金融市場登記託管、結算清算規則制度。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則對接、標準統一。
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經營主體檔案數據庫,在滿足數據安全且不侵犯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規將經營主體基礎信息、用電量等反映實際生產經營狀況的信息歸集整合,強化與資本市場相關機構的信息共享以及與銀行信貸信息的互聯互通,爲金融機構開展信貸風險評估提供數據支持。
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大灣區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曾聖鈞認爲,金融業需加大對《指引》政策落地的支持力度,除了《指引》已有明確提及的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等,金融機構還可以通過爲企業跨區域經營、產業轉移等提供融資服務,開發適應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金融產品等方式,支持《指引》落地。
此外,《指引》還要求健全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要求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完善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各地區不得在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係等方面設置影響人才流動的政策性障礙,促進人才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