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下水超採區面積總體下降,超採量、超採程度顯著降低

新京報訊 據水利部消息,近日,水利部會同自然資源部組織相關省份及有關技術單位歷時3年完成了新一輪全國地下水超採區劃定工作,綜合劃定了全國地下水超採區,摸清了當前全國地下水超採狀況,分析了10年來變化情況,反映了近年來國家地下水超採治理工作的成效。

本次劃定工作充分利用水利部門、自然資源部門共34929眼監測井監測數據,充分調動200餘家單位、2000餘名技術人員,全國共劃定平原區地下水超採區面積26.76萬平方公里,其中淺層地下水超採區面積14.43萬平方公里,主要分佈在天山南北麓及吐哈盆地、黃淮地區、河西走廊、京津冀平原、西遼河流域、鄂爾多斯臺地、汾渭谷地、三江平原等;深層承壓水超採區面積13.27萬平方公里(深淺層重疊面積約0.94萬平方公里),主要分佈在黃淮地區、京津冀平原、遼河下游平原等。

與2015年全國地下水超採區劃定結果相比,近年來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總體來看,全國地下水超採區面積總體下降,超採量、超採程度顯著降低。超採區數量減少,存在超採的省份由21個減少爲18個。超採面積有所減少,本次地下水超採區總面積較上一輪減少1.95萬平方公里,減少6.8%。超採量大幅下降,本次地下水超採量較上一輪減少50.3億立方米,減少31.9%。超採程度顯著降低,嚴重超採區面積較上一輪減少8.83萬平方公里,減少51%。

編輯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