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不理賠 終結防疫險之亂
新冠肺炎通報資訊
3月20日起防疫新制上路,輕症確診免通報、免隔離,經此調整,原訂上半年纔會逐漸到期、防疫險可望提早結束。呼應指揮中心10日發佈的調整內容、並將修正新冠肺炎病例定義後,產險公會10日公佈,自3月20日起,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
指揮中心10日公佈新冠病例定義調整資訊,將家用快篩、家用PCR陽性刪除,且要符合臨牀及檢驗條件才需通報。發言人羅一鈞說明,20日後輕症已經不屬於法定傳染病。
根據新定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通報臨牀條件爲「發燒(≧38°C)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天內,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牀)或死亡者」。
至於檢驗的條件,爲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第一,臨牀檢體(如鼻咽或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分離並鑑定出新型冠狀病毒。
再者,臨牀檢體新型冠狀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陽性;第三,臨牀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陽性(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刪除家用快篩及家用PCR陽性。
羅一鈞指出,3月20日起,須要符合上述臨牀定義纔是法定傳染病,因此20日之後,輕症已經不屬於法定傳染病,「快篩陽性也不會是要通報的對象」,其他檢驗陽性或是非肺炎併發症住院的都不是法定傳染病、不需要通報。
20日起輕症確診隔離天數從5+N天,改爲0+N(自主健康管理),指揮中心建議有症狀者在家休息,並配合自主健康管理到快篩陰性或是發病滿十天後解除。惟民衆若無法請假,仍可外出工作或是購物等,但全程要戴口罩。目前新冠肺炎仍屬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按照規劃預計在5月改成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具有從新興傳染病變成已知傳染病處理的意涵。
羅一鈞還說,接下來仍然會公佈每日病例數,只是境外移入可能會掛「0」,因爲境外移入中重症並不多,緩衝期內院所可能會把舊制時期陽性的民衆納入,數字不會完全是中重症,要等到3月26日後中重症通報纔會比較穩定。
據分析,疫情持續下探低點,已連續兩天低於萬例,評估週末也都會低於萬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