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並舉,高效調解——古冶法院林西法庭發出全市首份《關愛未成年女兒提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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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一場婚姻契約的結束,但絕對不是孩子失去父母任何一方撫養的開始。近日,古冶法院林西法庭當庭調解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發出《關愛未成年女兒提示信》,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據悉,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後,唐山市法院系統發出的首份《關愛未成年女兒提示信》。該案也是古冶法院2024年受理的第一起檢察院支持起訴的有關於未成年人的案件。

本案中,二原告的父母協議離婚,協議約定二原告隨L某生活並L某自願負擔孩子的生活費。但隨着二原告慢慢長大,生活費用、學習費用逐漸增加致L某一人無力負擔,故訴至古冶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撫養費。

古冶法院林西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後十分重視,法官李冰和法官助理呂蔓本着修復親情、緩和矛盾的原則,積極開展訴前調解、紮實做好案件審理的前期工作。開庭當日,法官仍未放棄調解工作,以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爲出發點,以維繫父母與子女親情爲切入點,積極引導父母雙方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深入淺出地釋法明理。最終,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耐心勸導,原、被告雙方互相讓步,當庭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調解結束後,古冶法院林西法庭就本案具體情況向原告父母發出了一份《關愛未成年女兒提示信》,提示雙方離婚後均應繼續關心、呵護女兒。收到提示信後,當事人由衷的向法院表達了謝意,並表示將用實際行動去關愛女兒的健康成長。

護“未”成長,父母首責。古冶法院將深入貫徹《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的要求,持續開展未成年人關愛活動,結合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引導涉未成年案件當事人、監護人提升責任意識,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切實以司法力量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來源:古冶法院

編輯:王士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