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民課海外所得 僑委會盼能放寬至183天

記者陳佳雯臺北報導

僑委會委員長吳英毅21日於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表示,盼僑民所得課稅居住者認定,能比照役男規定爲183天;至於被問到馬總統女婿蔡沛然擁有香港永久居留證又是僑民,那海外所得是否應課稅問題,吳英毅則說,「不應以個案來討論」。

▼僑委會委員長吳英毅。

吳英毅針對僑民的海外所得課稅問題表示,依財政稅法對海外僑民「居住者」最新規定,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在境內居住31天以上,海外所得即須課稅,規定今年上路以來,僑胞反彈很大。

吳英毅說,僑委會多次與財政部溝通,稅法上居住者認定應比照僑民役男相關規定,即境內居住達183天以上,「一個國家不應有兩套制度」;僑委會也致電世界臺商總會,盼能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其他方案

此外,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問吳英毅對中國大陸計劃實施「僑民證」制度的看法。吳英毅說,僑委會將與相關部會進一步瞭解,但各界對大陸擬發僑民證不需過度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