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唱國歌!菲律賓衆議院三讀通過 走調、亂唱可罰6萬元

菲律賓衆議院三讀通過一項法案,亂唱、藐視國歌將會開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菲律賓衆議院日前已經三讀通過一項法案,強制規定許多「唱國歌」需要注意的規定,例如聲調、節拍、語氣等等,全部都必須符合統一標準,屆時若有民衆違反規定,將會開罰5萬元至10萬元披索的罰款(大約3萬元~6萬元新臺幣)。

根據BBC報導,此項法案針對菲律賓國歌訂了許多規則,除了聲調、節拍之外,還規定民衆若在公共場合,聽見國歌播放或演奏時,必須立刻加入演唱,而且得用熱情高聲歌唱,若有藐視、嘲笑等失禮行爲都會被開罰,而且還會把違法者名字刊登在報紙上。

此法案目前已送到參議院審理,這項法案的發起人議員之一羅格里茲 (Maximo Rodriguez Jr.)表示,國內電影院內經常可以看見不尊重國歌的情形觀衆常常聽到國歌都不會起立,他說:「國歌體現和表達了人民的願望、夢想理想、渴望和決心,民族主義愛國主義,還有人民的情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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