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男女塗綠油精性交 共犯判比主犯還重
臺北發生一起變態的強迫性交案件,由於毒品交易被查獲,毒販與買家間起內鬨,竟強迫牽線的被害男子與被勒索的被害女子彼此性交,並要求男方塗上綠油精,全程更以手機拍攝下來,變態行爲令人髮指!事情東窗事發後,高等法院於12日做出判決,主犯2人分別被判9年、9年6個月;共犯2人則被判10年、1年7個月。
一名女子於民國97年間,試圖透過某男子牽線,向黃姓與嚴姓男子購買毒品;但最後因爲被警方查獲而交易失敗。賣方黃姓與嚴姓男子怕該女子供出對他們不利的言論,要求她交出5萬元作爲擔保;但女子遲遲未交出,黃姓、嚴姓男子找來林姓、李姓男子,強將該牽線男子與女買家帶到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一間套房內拘禁,要求付錢後纔可離開。
在套房內,黃男等人先強迫該牽線男子揹着水桶做伏地挺身,再強迫男子下體塗上綠油精後與女子性交、口交,並全程被嚴姓男子用手機錄影下來。判決書指出,黃男等人凌虐被害人後,更逼迫女子簽下50萬元本票數張,以及20萬的借據1張,用以恐嚇女子的父母親還款。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逮捕嫌犯4人,被害人被拘禁33小時後才重獲自由。
最後判決中,黃男判刑9年確定,嚴男則被判9年6個月;林男被判1年7個月,李男則因案發後逃亡,直至100年9月才投案,依恐嚇取財罪、強制性交而凌虐罪等罪合併判刑,7月12日決定改判李男10年徒刑,比主犯還要久。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