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斃前妻2友人 麪包師遭檢方起訴求處死刑
64歲男子方進祥因感情及金錢問題,今年3月7日與前妻相約談判,過程中竟因一時氣憤,持改造手槍槍斃前妻的吳姓、劉姓2友人,檢方7日依殺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他起訴,檢察官並認爲他惡性重大,求處死刑。
罹癌麪包師傅方進祥因爲愛賭又有多次家暴紀錄,2003年與簡姓妻子離婚,但17年來2人仍同住在同一屋檐下,直到去年簡女才搬離住家,方男今年3月7日因感情及房產問題和前妻相約談判,簡女的吳姓男友及劉姓友人上前勸阻,卻遭到方嫌持槍狂射擊10槍,造成2人中彈慘死。
方嫌開槍後,連夜騎機車逃逸,警方以車追人,隔天上午在大寮區在臺29線及臺88橋下將他逮捕,並在他機車置物箱內找到改造槍枝1把及子彈9顆,警方偵訊後依殺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復訊。
檢察官偵訊後,認爲他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並對於槍枝來源避重就輕,說詞前後矛盾,向法院聲請羈押禁進獲准。
全案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檢方認爲,方姓被告屢屢指控被害人不是,卻未檢討過自己,對槍枝來源也交代不清,還否認殺人意圖,辯稱有對2名被害人開槍,但不知打中哪裡,更謊稱不知道前妻有保護令等,犯後全然無悔悟之心,尤其被告殺人犯行不僅對被害人家屬造成莫大傷害,對社會危害甚鉅,因其已無教化遷善之可能,建請法官就被告2次殺人罪部分,處最嚴厲之極刑,與社會永久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