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空姐當小三慘遭董事長用完就丟 還被求償100萬元

一名曾當過空姐的女員工當董事長小三,被董事長夫人發現後,不但被甩還被開除。(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已婚的林姓貿易公司董事長,與公司內一名曾當過空姐的女員工發生婚外情,被妻子發現後立刻要求分手,女員工不滿被「用完就丟」,事後瘋狂打電話、傳訊息超過千次給林姓夫妻,還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訴。林男與妻子聯手控她騷擾,求償100萬元。高等法院日前判女員工應賠林男3萬元、林妻5萬元,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林男於2015年4月至5月間偷吃一名曾當過空姐、外型出色的女員工,被老婆發現後,立刻跟女員工提分手,並將她解僱。林姓夫妻指控,女員工不甘心「人財兩失」,開始不停打電話到林家、公司,甚至直接跑到林男住家、公司樓下站崗、嗆聲、謾罵,還索討金錢與房子,甚至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訴,讓林男與妻子深感痛苦,2020年間聯手提告,向小三求償100萬元。

高院審理認爲,女員工連續撥打電話及傳送訊息給林男手機25通、至林男及妻子共同住處110通、公司共46通、謾罵林男簡訊與訊息145則,確實干擾了林男與妻子的私生活及居住安寧,超出一般社會常情所能忍受程度。

審酌女員工案發後心理受創,經三軍總醫院鑑定行爲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辨識行爲違法能力或依其辨識而行爲的能力,顯著降低程度,認爲應賠林男3萬元、林妻5萬元爲適當,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