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犯搶超商奪14萬 邊逃邊撒錢被女路人壓制遭逮
許姓男子於今年9月到橋頭區搶奪一家超商的金錢共14.4萬元,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依搶奪罪判處許男徒刑7月。(本報資料照片)
有強盜、竊盜前科的許姓男子於今年9月到高雄市橋頭區一家超商店內,他在店內與要離去時連續徒手搶奪女店員兩次,共獲得14.4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搶奪罪判處許男徒刑7月。可上訴。
許姓男子於9月22日上午9時許到這家超商,他趁郭姓女店員操作店內的自動櫃員機存款不注意之際,搶奪店員提籃內的現金一大把,許得手後想要逃離現場,但被店員制止,許擺脫店員的拉扯並再次搶錢,合計兩次搶得14.4萬元。
女店員被搶後呼喊,請求民衆幫忙。許男之後竟然將搶奪的金錢沿路丟棄,最後在高雄市橋頭區橋南路與市場街口被一名女路人壓制。警方獲報到場,扣得被搶的現金並逮補許男。
岡山警方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法官指出,許男公然在超商內搶奪超商店員的財物,且他有強盜、竊盜等多項財產犯罪前科,這次犯罪是在假釋期間內再犯,顯見其遵法意識薄弱,考慮許男坦承犯行,他自述高中肄業,家境貧寒,家中有1名癌末姑姑要照顧,因此依搶奪罪判處許男徒刑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