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小姐被男客人跟蹤 強拽下計程車壓地反覆指侵
新北一名男子強行侵犯卡拉OK店的女店員,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藍姓男子前年至卡拉OK店消費,卻尾隨下班的女員工A,強行搭上A女乘坐的計程車,還以暴力的方式將A女拽下車指侵得逞。新北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處藍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藍姓男子2021年4月某日至新北市某間卡拉OK店上班,未料藍男卻尾隨下班的女員工A,先環抱並猥褻A女後,A女使勁掙脫後打算攔計程車離開。
豈料,藍男強行搭上A女乘坐的計程車,還要求司機停車,以強拉、摔丟及毆打的方式將A女拖下車,以體型優勢強行將A女壓在騎樓地板,強行指侵得逞,導致A女頭部紅腫、耳朵及四肢多處挫傷,全案經由A女報警處理才曝光。
新北地院審理時,藍男的律師稱藍是爲了向A女討債,酒精催化之下才失慮做出過激的行爲,事後也爲此感到不安,並積極和解方案,認爲以本案來說,最輕刑期猶嫌過重,故依法向法官要求減刑。
但法官認爲,藍男只是爲了滿足個人性慾望,無視被害人的掙扎與抗拒,強行做出性侵害,對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的恐懼與傷害,實在難認藍男有何憐憫之處,故無從減刑,酌情後依強制性交罪,處藍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