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與指導教授搞不倫!校方調查拖延他怒爆料媒體 法官判離

範姓男子發現妻子出軌葉姓指導教授,雖然獲賠償,與妻子的婚姻也結束,全案可上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範姓人夫懷疑妻子出軌葉姓教授,還一度鬧上新聞版面,範蒐集證據後對葉男提告,獲賠15萬元賠償確定,但兩人婚姻也已走不下去,張女訴請法院判準離婚,一審判決敗訴,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定雙方婚姻已無法維持,判準離婚,孩子由張女扶養,範男每月則要支應1萬元扶養費。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女子與範姓男子2人於2006年結婚,育有1子,5年前,張女在工作之餘,到屏東某大學碩士在職專班進修,由葉姓系主任指導論文。

2021年8月間,範男查看妻子手機,發現2人有超越師生關係對話紀錄,懷疑發生婚外情,追問妻子後,張女才坦承與葉男交往,事後葉雖登門道歉,但他向校方檢舉,但不滿投訴後因校方調查遲無進展,找來媒體爆料,將葉男、張女照片及對話公諸於世。範男也對葉男提告侵害配偶權,索賠100萬元,經法院審理後,判葉應賠償15萬元確定。

雖然範男經訴訟討到公道,2人感情也回不去,張女控訴,範男常以三字經或低俗言詞羞辱她,婚外情事件投書各大媒體及接受採訪,還提供她的照片供媒體刊登,欲使她身敗名裂,還在未成年子女面前詆譭她,提告訴求法院判準她與範男離婚。

一審屏東地院審理後,判張女敗訴,張女不服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認爲範男多次以粗言鄙語辱罵張女。考量雙方婚姻已難以維繫,判準兩人離婚,另依據雙方教養環境等各項評估,判孩子由張女扶養,範男每月則要支應1萬元扶養費。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