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微電車注意!7事項要遵守 30日前未領牌最高罰3600元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入管理,所有新購車輛需強制掛牌,已購車輛則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臺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入管理,所有新購車輛需強制掛牌,已購車輛則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因此於今年11月30日起,未依規定領牌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

臺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醒,微電車應儘速於今年11月30日前領牌,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此外,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之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皆禁止微電車行駛。

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黃建盛指出,騎乘微電車須注意7大重點,包含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緩,車輛移置保管;騎乘需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處300元罰鍰;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不得載人及限速時速25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黃建盛說,還須注意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啓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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