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想用手」急約砲小王 50分鐘完事再「約二刷」

新北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外遇,妻子去年8月某日傳訊息給一名男子說「來我家找我好了」,男子則興奮地問「快速來一炮嗎,那給我地址」。(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外遇,妻子去年8月某日傳訊息給一名男子說「來我家找我好了」,男子則興奮地問「快速來一炮嗎,那給我地址」,人夫驚見訊息崩潰提告,法官發現2人對話相約見面後50分鐘,就開始討論嘿咻的感想,還要再約「二刷」,判男子須賠償人夫20萬。

該名人夫提出小王與妻子去年8月20日凌晨的對話訊息,妻子說「我的玩具放在臺北的家」,小王迴應「今天只能用手了」,妻子又說「不喜歡、用自己的手好出戲」後來又馬上邀約對方到家中,小王問「快速來一炮嗎」,後來小王傳了許多張照片說「等可以空出時間的時候來認真約一下」。

法官審酌妻子與小王的對話,妻子問對方「你會二刷的人嗎…那要跟我二刷嗎」,對方迴應「今天是速約啊」,妻子見到多張照片後說「真的超害羞」、「我下次要認真的讓你幹我嘴巴」;法官發現2人相約見面後,約過了50分鐘就互傳訊息討論性行爲的感受,甚至相約再次做性行爲。

丈夫向小王提告求償100萬,法官認定妻子與男子的互動已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爲,達破壞婚姻圓滿安全及幸福程度;法官審酌丈夫在不動產代銷公司擔任副理一職,109年度所得收入約100餘元、110年度所得收入約69萬餘元,名下並無財產,而小王109年度、110年度所得約100萬餘元,判須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