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險少年中介教育基地 教團建議採「香港羣育學校」模式
教育部等主管機關昨日說明少年犯輔導機制,圖爲教育部長潘文忠。梅花新聞網提供
教育部等主管機關昨天(18日)在立法院討論少年犯輔導機制,對於還不適合回到學校的曝險少年,將規劃社區住宿型中介教育基地。不過教育團體認爲,「中介教育」精神跟「矯正學校」不同,且最重要就是要讓曝險少年脫離原來接觸的不良組織或環境。
「教育部規劃的中介教育,宛如空中樓閣!」國教行動聯盟指出,教育部昨專案報告中,並未提到評估之後尚不適合回到學校的曝險少年,其過渡居住的社區住宿型中介教育基地,要如何規劃?國教盟認爲,一方面要符合學生受教權,另一方面也要能使此類學生有效脫離原來接觸的不良組織或者環境,重新建立依附關係,建議可學習「香港羣育學校」模式:白天以教育人員爲主,上課學習,放學後由社政系統接手,方能有效發揮輔導功效。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對本報表示,「香港羣育學校」是學校系統,校長是教育人士,學生白天上學,一樣維持受教權即課綱精神,下午有社政系統輔導,另外也有家屬樓,家屬可以探訪甚至可以一起住,不會讓曝險少年覺得跟外界隔絕。
王瀚陽說,過去曝險少年是住在矯正系統的矯正學校,但這其實不適合曝險學生去住,因爲矯正學校是以矯正爲主,現階段的矯正學校、性剝削的中途學校,本質上都是矯正、輔導,視學生爲「犯錯者」,希望學生改正。但這不是中介教育的精神。中介學校應該符合CRC(兒童權利公約),要讓學生有一定的受教權。
香港模式爲何下午還要輔導?王瀚陽說,主要是希望曝險少年可以脫離過去的環境,香港羣育學校這方面做得滿成功的,經過行政輔導之後,這些少年跟外界是沒有脫節的。此次割喉案郭姓少年最大問題就是有很多幫派朋友,甚至有時候晚上還不回家,沒有脫離原本的不良環境,因此很難真的做出改變。
國教盟也指出,曝險少年進入中介教育前應有完整個案評估,包括應由少保官彙整社政、毒品防制、幫派犯罪等專家意見後,藉以決定個案學生是否適合回到學校,或者應進入中介教育;若適合回到學校,也應邀請學校專責負責該生的輔導老師,有完整的個別輔導計劃,而非找校內不相關的人員做做形式。國教盟強烈建議應該由三級輔導(學校之外的專輔人員)直接介入,成爲協助學生適應學校生活的重要推手。
梅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