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廣元這84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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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飲酒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包括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面臨10日以下拘留,並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4、《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相關責任人員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