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求每月生活費從3000漲到6000,兒媳一招便把陪嫁房收回來了
我姓李,來自廣州,我今年30歲了,自從我跟我老公結婚之後,我就後悔了,因爲我發現他這個人就沒有爲我着想過,也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特別是在他家人面前的時候,我更加覺得他不把我放心上,甚至在我們兩人剛結婚的時候,就把公婆接了過來一起生活,我是真的氣死了。
我跟老公是在大學的時候,就在一起了,當時我覺得他這個人挺不錯的,所以在兩人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就跟他在一起了,自從我們兩人在一起之後,在一起三年兩人就帶彼此回去見了父母,我父母是挺喜歡他的,覺得他這個爲人挺不錯的,也就答應我們兩人結婚。
我跟着他回去見他父母的時候,他父母看不出來哪裡討厭我,也看不出來哪裡喜歡我,不過也沒有反對我們兩人結婚,也答應我們兩人結婚了。
我老公的家庭條件並不是那麼的好,然而我也不在意,我父母也沒有想說,我必須要找一個門當戶對的家庭結婚,只要兩人是真心相愛的,以後互相成長就可以了,後來在我們兩人結婚的時候,我父母還給我陪嫁了一套房子,作爲我們的婚房,我老公家沒有一套像樣的房子,所以有了父母給的陪嫁房之後,確實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方便,壓力也沒有那麼大了。
我跟他結婚之前,我就跟老公說過了,我不想跟長輩住在一起,那樣真的不方便,當時我老公還答應我了,他也說不會跟公婆住在一起,可是我們兩人剛搬去新房沒有多久,他就擅自做主接公婆上來了,我是真的氣死了,他還跟我說,父母辛苦把他養大不容易,現在有能力了,自然是想讓父母住的舒服一點,讓我多體諒一點他的不容易。
雖然我很不爽,但是人都接上來了,我也總不可能把人家立馬就趕出去,於是只能接受了,我以爲我的忍耐,可以換來好日子過,可是我沒有想到,自從婆婆來了我家裡之後,就想把她在家女主人的氣勢擺到我家來,想在我家繼續當女主人來使喚我,我受不了,我也不可能接受。
自從他們來了之後,我就感覺到我是多餘的,房子都不是我的了,每天都過得特別的壓抑,吃飯我都吃不下去,每天都是小心翼翼的,睡覺都得鎖上兩鎖才放心,不然婆婆總是在一大早的時候,不敲門就進來了,特別的尷尬,每天都是如此,說也是說不聽,而老公也從來都沒有說過,我很煩,不知道如何是好。
本來我以爲我會忍得下去這樣跟公婆住,可是住了三年之後,我是真的受不了了,公婆也沒有打算要回老家生活,我沒有辦法,只能去找我父母借一些錢,再出去買個房子住了,我是真的不想跟公婆住在一起了,太累了,我都要精神恍惚了等下。
自從搬出去之後,我是真的自由啊,每天想睡到幾點就睡到幾點,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也不用每天看婆婆的臉色生活,也不用每天做家務活,跟婆婆的矛盾自然也就沒有了,那個月是真的開心了,可是很快我又發愁了,因爲我發現,不管我搬不搬出來,婆婆依舊是有辦法來折磨我,婆媳之間的矛盾也沒有解決,真的是煩死了。
之前我們每個月是要給婆婆3000的生活費的,即使他們跟我們生活在一起,但是生活費是每個月都要給,然而現在搬出來了,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在每個月3000塊錢上再加多兩千,也就是5000,給公婆當生活費,然而這一切都不是最頭痛的,最讓人頭痛的是,她在跟我們要這筆錢之前,她就把小叔子一家接了過來一起生活,一家人生活開銷肯定會高一些的,所以我婆婆就要我們給多點生活費,不然不夠他們生活。
本來我是不答應的,可是我老公死活就是要給,他還覺得父母這樣做,也挺合適的,畢竟一家人能住在一起也是熱鬧,又有人陪公婆,多給點錢給父母,也算對得起父母的養育之恩了,雖然說,給生活費公婆,是正常的,也是做兒女的義務,可是也得看自己有沒有那個能力,我們現在每個月都要還房貸,車貸什麼的,一個月也剩不下多少錢了,而且以後還要生個孩子,要是這樣下去的話,哪裡還敢生孩子,養都養不活,我不敢想。
而且不只是這樣,婆婆他們現在住的房子可是我的,房產證上也是我的名字,雖然我不住在哪裡,可是每個月的水電費,管理費,都是我在交,我之前也跟老公說過,讓公婆或者小叔子一家去交,可我老公覺得我小氣,就這麼點錢,還得要麻煩他的家人,讓我懂事一點,我被他的一番話給氣到了,我又不在哪裡住,憑什麼要我來交。
直到婆婆在此來找我要生活費的時候,我是真的受不了了,他們的到來已經嚴重得影響了我的生活了,再忍下去的話,我賺來的錢都是拿來養他們了,我婆婆跟我們說:“兒子兒媳啊,你們也知道,自從小叔子一家來了之後,家裡的開銷也大了不少,孩子還小,也需要每天吃點好的,我們老人家吃什麼都無所謂,但是孩子那麼小,也不能苦了他們,將來還得靠他們呢,所以你們能不能再給多一千一個月啊,我們也不要那麼多,也知道你們壓力大,所以再多一千就可以了”。
我看我老公的反應就是一副孝子的樣子,直接就跟婆婆說,不成問題,隨後就看向我,我心裡想,你們一家都挖好這個坑了,就等我入坑了,他們簡直就是沒有把我當成一家人看待過,如果真心把我當一家人,也不會什麼都不跟我商量了,我真的是無奈了,但是我這一次不會那麼傻了,不過我要有個計劃才行,不能被他們牽着鼻子走。
於是我答應了婆婆,不過我有個要求,婆婆見到我答應再給一千之後,笑開花了,連忙讓我趕緊說,她都答應,我不緊不慢的跟她說:“每月給6000生活費也行,不過你們跟小叔子一家必須立馬搬出我陪嫁房,不然你一分都別想得到”。
婆婆上一秒還很開心的,下一秒就生氣了,聽到我說這之後,她發火了,連忙就說:“兒媳,你這是什麼意思,你有什麼資格把我們趕出去,我們住的可是我兒子的房子,你只是我們家的一個外人而已,沒有權利趕走我們”。
我笑了,我說:“媽,你是不是忘記了點什麼,你們現在住的房子可是我的陪嫁房,房產證上可是我的名字,你們要是想住的話也行,拿錢來,我賣給你們,以後你們想怎麼住就怎麼住,如果不給錢買這套房子的話,麻煩你們趕緊 搬出去,不要讓我請警察來請你們出去”。
婆婆聽到這,也慌了,她連忙跟我道歉,說讓我不要衝動,明天立馬就帶着小叔子一家搬走,果然在第二天的時候,公婆跟小叔子一家,早早就搬回了老家,而我老公我都有想法跟他離婚了,他簡直就是一個鳳凰男,在我把公婆趕回去之後,一個勁地說我沒有良心,沒有孝心,不給他面子,呵呵,我不跟他離婚都算不錯了,也從來都沒有替我考慮過,我憑什麼要給他面子,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