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議員郭再添服務處動私刑 手機被扣求法院返還被打臉

屏東無黨籍縣議員郭再添涉嫌將林姓車手拘禁在服務處內,還把人裝入木箱載到山區工寮等多處限制行動,直到林趁隙逃脫報案,郭的犯行才曝光,橋頭地檢署依加重妨害自由罪嫌起訴。由於橋檢偵辦期間,郭的4支手機被扣押,他以選民服務等理由,聲請返還4支扣案手機,但最近被橋頭地院判決駁回。

該名林姓車手與郭再添外甥互控私吞詐團逾200萬元,去年10月,郭再添將林私刑拘禁在服務處內,先在服務處內凌虐林男,還將林帶往郭妻經營的民宿內,及高樹、旗山兩處工寮,林男被拘禁施虐兩天,才藉手機簡訊傳送位置向外求救,終得以脫困。

去年12月14日,橋檢主任檢察官蘇恆毅、檢察官鍾葦怡指揮警調兵分三路,搜索郭住處及服務處等地,並傳喚郭到案說明,檢認郭涉犯妨害自由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當天即向橋頭地院聲押禁見獲准,今年初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傷害等罪嫌將他起訴。

郭再添移審後被橋頭地院裁定15萬元交保,橋檢偵辦時,他持有的4支手機被扣,郭再添指手機內存有議會相關資訊紀錄及議員通訊聯繫個資,併爲他與官員及選民聯繫與服務之用,聲請橋院發還。

但地院法官認爲,4支手機內有無犯罪證據或爲供犯罪之用,仍有待進一步審理釐清,若逕予發還,恐有未當,裁定駁回他聲請,乃可抗告。郭再添涉嫌妨害自由等罪部分,目前仍由承辦法官審理中。

屏縣無黨籍現任議員郭再添。記者劉星君/翻攝